3 關於人民公法上權利行使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應本於誠實信用為之
(B)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 5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C)無權利失效原則之適用
(D)義務人不自願履行時,權利人得函請行政執行分署行政執行,實現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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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213), B(643), C(208), D(601), E(0) #1357584

詳解 (共 10 筆)

#2788706

想看看大家對D的改法結果幾乎都被鎖了......

●清老師百分百的見解:

A 民法第148條,對債權和債務履行的原則,最早被主張援用至公法

B 行程法第131條I,人民對機關請求權時效是10年

C 一樣行程法131條I,因10年不行使而消滅,故有時效消滅原則之適用

D 行政執行法第11條:義務人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或法院之裁定,負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一,逾期不履行,經主管機關移送者,由行政執行處就義務人之財產執行之

   故應由主管機關函請行政執行署執行,而非由權利人函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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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7154
(B) 程131: 行政機關對人民~5年;人民對行政機關~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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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1243
(B)行程法第131條第1項:行政機關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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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5266
最佳解的D選項是錯誤的,而且現在已經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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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4693

B:行政程序法第131條第一項:請求人為人民,時效為10年

                                          請求人為行政機關,時效為5年

C:行政程序法第132條: 行政處分因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時,自該處分失效時起⋯⋯

D:行政執行法第4條行政執行,由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行政機關為之。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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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8347

D的答案不用想太多:

行政執行法第4條
公法上行為不行為義務逾期不履行,由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行政機關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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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7705

只有金錢給付義務才要移送行政執行分暑阿 d當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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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0520
(D)義務人不自願履行時,權利人得透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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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1191
A  在時效經過之後,行政機關即不應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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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1834
(C)行程法第131條第2項:公法上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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