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關於刑法第 51 條數罪併罰定其應執行刑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宣告之最重刑為有期徒刑者,不執行他刑,但罰金及從刑不在此限
(B)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 40 年
(C)宣告多數褫奪公權者,合併其期間執行之
(D)宣告多數罰金者,於各刑中之最多額以上、各刑合併之金額以下定其金額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08), B(588), C(776), D(3046), E(0) #2065282
統計: A(908), B(588), C(776), D(3046), E(0) #2065282
詳解 (共 9 筆)
#3817271
第51條
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下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
一、宣告多數死刑者,執行其一。
二、宣告之最重刑為死刑者,不執行他刑。但罰金及從刑不在此限。
三、宣告多數無期徒刑者,執行其一。
四、宣告之最重刑為無期徒刑者,不執行他刑。但罰金及從刑不在此限。
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
六、宣告多數拘役者,比照前款定其刑期。但不得逾120日。
七、宣告多數罰金者,於各刑中之最多額以上,各刑合併之金額以下,定其金額。
八、宣告多數褫奪公權者,僅就其中最長期間執行之。
九、依第五款至前款所定之刑,併執行之。但應執行者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與拘役時,不執行拘役
修法後現在改30年不是40年,麻煩阿摩大神幫忙改下
95
0
#3799685
筆記
A 最重刑死刑
B 不得逾30年
C 褫奪公權 僅就其中最長期間執行之!
58
0
#5844394
第 51 條
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下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
一、宣告多數死刑者,執行其一。
二、宣告之最重刑為死刑者,不執行他刑。但罰金及從刑不在此限。(A)
三、宣告多數無期徒刑者,執行其一。
四、宣告之最重刑為無期徒刑者,不執行他刑。但罰金及從刑不在此限。
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B)
六、宣告多數拘役者,比照前款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一百二十日。
七、宣告多數罰金者,於各刑中之最多額以上,各刑合併之金額以下,定其金額。(D)
八、宣告多數褫奪公權者,僅就其中最長期間執行之。(C)
九、依第五款至前款所定之刑,併執行之。但應執行者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與拘役時,不執行拘役。
1
0
#6512329
二、宣告之最重刑為死刑者,不執行他刑。但罰金及從刑不在此限。
四、宣告之最重刑為無期徒刑者,不執行他刑。但罰金及從刑不在此限。
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
七、宣告多數罰金者,於各刑中之最多額以上,各刑合併之金額以下,定其金額。
八、宣告多數褫奪公權者,僅就其中最長期間執行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