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執行職務時,遇有涉及其本身或其家族之利害事件,應行迴避,係屬公務員之何種義 務?
(A)保持品格之義務
(B)服從命令之義務
(C)執行職務之義務
(D)不為一定行為之義務
(E)無標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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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01), B(60), C(486), D(1037), E(3155) #1503035
統計: A(1001), B(60), C(486), D(1037), E(3155) #1503035
詳解 (共 9 筆)
#2153416
保持品格之義務: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及冶遊賭博,吸食煙毒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
服從命令之義務:長官就其監督範圍以內所發命令,屬官有服從之義務。但屬官對於長官所發命令,如有意見,得隨時陳述。公務員對於兩級長官同時所發命令,以上級長官之命令為準。主管長官與兼管長官同時所發命令,以主管長官之命令為準。
執行職務之義務:公務員執行職務,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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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4344
利益迴避義務
公務員執行職務時,遇有涉及本身或其家族之利害事件,應行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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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8686
台電公布此題無標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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