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關我國特殊教育法的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特殊教育預算,在 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四.五;在地方政府不 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五.五
(B)鑑輔會成員中,教育行 政人員及學校行政人員代表人數合計不得超過半數,單一性別人數不 得少於二分之一
(C)本法所稱身心障礙,指因生理或心理之障礙,經 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 者,共分為 11 類
(D)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至少應有一人為該校家長會 常務委員或委員,參與學校特殊教育相關事務之推動。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 B(10), C(6), D(109), E(0) #2633515

詳解 (共 3 筆)

#6344028
法規名稱: 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
(共 42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4552947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80027

特教法第6條-鑑輔會成員中,教育行政人員及學校行政人員代表人數合計不得超過
半數,單一性別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1
0
#4549735
A.中央不得低於4.5,地方不得低於5,...
(共 6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