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依公司法之規定,下列何人可以擔任公司監察人?
(A)曾犯詐欺罪,經受有期徒刑 1 年以上之宣告,服刑期滿尚未逾 2 年者
(B)公司經理人
(C)與董事為配偶或直系血親
(D)當選為董事之法人股東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32), B(1121), C(1916), D(1731), E(0) #1782886

詳解 (共 9 筆)

#2857952

公司法

30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充經理人,其已充任者,當然解任: 一、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服刑期滿尚未逾五年者。 二、曾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宣告服刑期滿尚未逾二年者 三、曾服公務虧空公款,經判決確定,服刑期滿尚未逾二年者。 四、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五、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期滿者。 六、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者。

 216 

公司監察人,由股東會選任之,監察人中至少須有一人在國內有住所。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依前項選任之監察人須有二人以上,其全體監察人合計持股比例,證券管理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公司與監察人間之關係,從民法關於委任之規定。 第三十條之規定及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項、第三項關於行為能力之規定,對監察人準用之
 222 
監察人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其他職員


364
1
#2790304

公司法第222條

監察人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其他職員
189
3
#2749819
監察人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經理人 或其他職員
132
1
#2749182
公司法第222條監察人不得兼任公司董事、...
(共 26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9
4
#2757804
董事、監察人準用之。 公司法 第 30 條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充經理人,其已充任者,當然解任: 一、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服刑期滿尚未逾 五年者。 二、曾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宣告,服刑期滿尚未 逾二年者。 三、曾服公務虧空公款,經判決確定,服刑期滿尚未逾二年者。 四、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五、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期滿者。 六、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者。
64
0
#3912418

30 依公司法之規定,下列何人可以擔任公司監察人?
(A)曾犯詐欺罪,經受有期徒刑 1 年以上之宣告,服刑期滿尚未逾 2 年者
(B)公司經理人
(C)與董事為配偶或直系血親
(D)當選為董事之法人股東 .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充經理人,其已充任者,當然解任:
一、曾犯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尚未執行、尚未
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
未逾五年
二、
曾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宣告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
行、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
未逾二年
三、
曾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完畢
,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
未逾二年 四、受破產之宣告或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尚未復權。
五、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期滿。
六、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
七、受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公司監察人,由股東會選任之,監察人中至少須有一人在國內有住所。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依前項選任之監察人須有二人以上,其全體監察人合
計持股比例,證券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公司與監察人間之關係,從民法關於委任之規定。
 第三十條之規定及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項、第四項關於行為能力之規定,
對監察人準用之。
監察人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其他職員。

祝福幫我點讚的人都是準公務員,散播歡樂散播愛,口秋口米。

52
2
#2772745
(A)公司法第216條準用第30條公司法...
(共 55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2
0
#3938410
難怪這麼多洗錢案
(共 1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0
#2857293
公司216IV+30公司222
(共 1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1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760512
未解鎖
第 222 條 監察人不得兼任公司董事...
(共 2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私人筆記#4037657
未解鎖
監察人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其他職員...
(共 5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