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依據教育部指定國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指定辦理實驗教育之國立學校學生總人 數不得超過多少人?
(A)六百人
(B)六百五十人
(C)六百八十人
(D)沒有設限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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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67), B(205), C(74), D(134), E(0) #1436614

詳解 (共 4 筆)

#1475172

第 二 條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得指定所屬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國立學 校),以學校為範圍,依據特定教育理念,就行政運作、組織型態、設備設施、 課程教學、學生入學、學習成就評量、學生事務及輔導等事項,辦理學校型態 實驗教育(以下簡稱實驗教育)。 本部指定辦理實驗教育之國立學校學生總人數不得超過四百八十人;指定學校 總數,不得逾本部所屬同一教育階段總校數之百分之五,不足一校以一校採計, 其情況特殊者,至多得為同一教育階段總校數之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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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3842
已修法:可到6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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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536
跟私立一樣 都是總數不超過4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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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0858
《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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