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下列何者不得擔任公職人員候選人之助選員?
(A)候選人之配偶
(B)公務人員
(C)全國不分區選舉之候選人
(D)僑居國外國民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1), B(4185), C(202), D(100), E(0) #133644

詳解 (共 7 筆)

#947120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 5 條

公務人員得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但不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
職務。
公務人員不得介入黨政派系紛爭。
公務人員不得兼任公職候選人競選辦事處之職務。

21
0
#853986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45條
第45條(辦理選舉事務人員之禁止行為)【相關罰則】§110

  各級選舉委員會之委員、監察人員、職員、鄉(鎮、市、區)公所辦理選舉事務人員,於選舉公告發布後,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公開演講或署名推薦為候選人宣傳。 
  二、為候選人站台或亮相造勢。 
  三、召開記者會或接受媒體採訪時為候選人宣傳。 
  四、印發、張貼宣傳品為候選人宣傳。 
  五、懸掛或豎立標語、看板、旗幟、布條等廣告物為候選人宣傳。 
  六、利用大眾傳播媒體為候選人宣傳。 
  七、參與候選人遊行、拜票、募款活動。
10
0
#1245532
總統、立委是公職人員
3
0
#749766
為什麼B不行?
3
0
#1379420
公務人員不得擔任
2
0
#1174539
總統,立法委員不是都公務員為什麼可以助選?
1
0
#793205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45條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