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依據「教育基本法」規定,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下列何者錯誤?
(A)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
(B)對地方教育事務之適法監督
(C)協調與執行地方性教育事務
(D)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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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6), B(266), C(1191), D(331), E(0) #2277373
統計: A(156), B(266), C(1191), D(331), E(0) #2277373
詳解 (共 1 筆)
#3921125
教育基本法第九條 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如下︰
一 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
二 對地方教育事務之適法監督。
三 執行全國性教育事務,並協調或協助各地方教育之發展。
四 中央教育經費之分配與補助。
五 設立並監督國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六 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
七 促進教育事務之國際交流。
八 依憲法規定對教育事業、教育工作者、少數民族及弱勢群體之教育事項,提供獎勵、扶助或促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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