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張老師因非重病的病情,需請假治療或休養。依「教師請假規則」之規定,學校 每學年最多可准給多久的病假?
(A)14日
(B)28日
(C)二個月
(D)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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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455), B(7738), C(458), D(319), E(0) #330943

詳解 (共 10 筆)

#301040

教師請假規則980814

假別

日數

備註

事假(含家庭照顧假)

7

家庭照顧假與事假合併計算

病假(含生理假)

28

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請假日數併入病假

婚假

14

自結婚之日起一個月內請畢

懷孕

分娩前,產前假

8

分次申請,不得保留至分娩後

分娩後,娩假

42

娩假及流產假應一次請畢,且不得扣除寒暑假之日數。

配偶分娩者,陪產假

3

得分次申請。但應於配偶分娩日前後三日內請畢,例假日順延之。

父母、配偶死亡者,喪假

15

喪假得分次申請。但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
750
23
#795984
分享之前看到的:
一週辦事,兩週結婚,四週生病,六週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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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371818

105.04.22 教師請假規則 修正

事假

(含家庭照顧價)

每學年七日

超過七日者,按日扣除薪給,其所遺課務代理費用應由學校支付。

病假

(含生理假)

每學年

二十八日

超過規定日數以事假抵銷,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併入病假計算。

非短時間所能治癒者,經學校核准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二學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一年。

婚假

十四日

經學校核准延後給假或於結婚前五日內提前給假者外,應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個月內請畢。

懷孕

產前假

八日

得分次申請,不得保留至分娩後。

娩假

四十二日

分娩後,娩假及流產假應一次請畢,且不得扣除寒暑假之日數。

陪產假

五日

得分次申請,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合計十五日(包括例假日)內請畢。

喪假

十五日

父母、配偶死亡

十日

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死亡

喪假得分次申請。但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

109
0
#3193994

每學年:一週辦事二週結婚四週生病、       六週生產

口訣:    辦一件事二人結婚生病四(死)了生產順利六六大順

93
0
#3207102

感謝樓上的分享,補充樓上的

每學年:  一週辦事二週結婚四週生病、      兩週又一天六週生產

口訣:   件事人結婚生病死()了傷(喪)心兩週又一天生產大順

83
1
#789309

民國10285日修正教師請假規則

事假

(含家庭照顧價)

每學年七日

超過七日者,按日扣除薪給,其所遺課務代理費用應由學校支付。

病假

(含生理假)

每學年

二十八日

超過規定日數以事假抵銷,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併入病假計算。

非短時間所能治癒者,經學校核准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二學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一年。

婚假

十四日

經學校核准延後給假或於結婚前五日內提前給假者外,應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個月內請畢。

懷孕

產前假

八日

得分次申請,不得保留至分娩後。

娩假

四十二日

分娩後,娩假及流產假應一次請畢,且不得扣除寒暑假之日數。

陪產假

三日

得分次申請,但應於配偶分娩日前後三日內請畢,例假日順延之。

喪假

十五日

父母、配偶死亡

十日

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死亡

喪假得分次申請。但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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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300390

5ca4298c3fcbe.jpg#s-929,1024

44
0
#298688


14天不扣考績,病假最多28天,考績乙等;重大傷病得延長病假,考績丙等。

32
9
#679562

可以以女性教師的角度來想....

每個月有一天的生理假

但生理假含在病假內

如果經痛很嚴重!!!!!的人每個月都請生理假一天了

那14天病假扣除生理假就剩不到幾天病假可請

所以~

不可能是A

15
2
#1856317
第 3 條教師之請假,依下列規定:一、因...
(共 113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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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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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281167
未解鎖
每學年:  一週辦事、二週結婚、四週生病...
(共 8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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