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關於公務員之定義與範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人員任用法所定之公務人員,包括定有官、職等之文職事務官,以及定有官等、官階之(武 職)軍、士官
(B)機要人員屬於公務人員任用法所定義之公務人員,惟其機關長官得隨時將其免職,機關長官離 職時亦應隨同離職
(C)公務員服務法所定之公務員,包括領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公營事業純勞工以外之人員
(D)刑法所定之公務員,包括依法令行使職權或從事於公務者,及受託行使公權力之私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235), B(1059), C(364), D(330), E(0) #3184611

詳解 (共 7 筆)

#6027990
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10 月 31 日)
第 2 條
1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指各機關組織法規中,除政務人員及民選人員外,定有職稱及官等、職等之人員。
2 前項所稱各機關,指下列之機關、學校及機構:
一、中央政府及其所屬各機關。
二、地方政府及其所屬各機關。
三、各級民意機關。
四、各級公立學校。
五、公營事業機構。
六、交通事業機構。
七、其他依法組織之機關。
98
0
#6148938
現役軍官、士官(含志願役、義務役)為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對象,但並非公務人員任用法適用對象
78
0
#5985805
(A) 公務人員任用法所定之公務人員,包...
(共 5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6
0
#6036595
G公務員任用法 軍人不適用:...
(共 47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0
#6008075
關於公務員之定義與範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共 49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6501957
公務人員任用法
ㅤㅤ
第 11 條
Ⅰ 各機關辦理機要職務之人員,得不受第九條任用資格之限制。
Ⅱ 前項人員,機關長官得隨時免職。機關長官離職時應同時離職

第 11-1 條
Ⅰ 各機關辦理進用機要人員時,應注意其公平性、正當性及其條件與所任職務間之適當性。
Ⅱ 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時,其員額、所任職務範圍及各職務應具之條件等規範,由考試院定之。
2
0
#6626369
公務人員服務法
本法適用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公營事業機構純勞工以外之人員。
前項適用對象不包括中央研究院未兼任行政職務之研究人員、研究技術人員。
0
0

私人筆記 (共 5 筆)

私人筆記#5871881
未解鎖
8 關於公務員之定義與...
(共 27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私人筆記#5708372
未解鎖
(A) 公務人員任用法所定之公務人員,包...
(共 43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私人筆記#5750512
未解鎖
            關於公務...
(共 51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私人筆記#5958060
未解鎖
A 公務人員任用法對公務員之定義 (...
(共 52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9
0
私人筆記#5813217
未解鎖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9條 1.公務人員之...
(共 29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