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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 - 金門縣94學年度國小暨幼稚園合格教師、代理代課教師甄試筆試-國小教育#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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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4年 - 金門縣94學年度國小暨幼稚園合格教師、代理代課教師甄試筆試-國小教育#99 |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4年 - 金門縣94學年度國小暨幼稚園合格教師、代理代課教師甄試筆試-國小教育#99
年份:
94年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32.課程統整約略可分三個層次:在教育部為「頒布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領域統整分科),在學校則為「推動學校本位課程」(以學生最大價值統整課程實施),在個別教師之立場則為:推動
(A)班群教學
(B)主題教學
(C)分組教學
(D)單元教學。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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