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2.警察依法扣留之物,得予變賣之原因,包括下列何者?
(A)查禁物
(B)照料所費過鉅
(C)扣留期間逾 3 個月,無法返還所有人
(D)有價值重大減損之虞
(E)扣留期間逾 6 個月,無法返還所有人,且不再合於扣留之要件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23 條有下列情形之一...
未解鎖
警職法2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留之物得...
未解鎖
、扣留期間逾六個月,無法返還所有人、持有...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3條大壞難保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