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人的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因此胎兒對於其父親之遺產如何繼承?
(A)無繼承權
(B)以將來非死產為限,視為已出生而繼承
(C)至少得繼承遺產四分之一
(D)至多只能繼承遺產之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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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5), B(5843), C(68), D(30), E(0) #1469514

詳解 (共 2 筆)

#1637416

民法第7條規定: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

條文的意思簡單來說也就是,胎兒若將來生出不是俗稱的死胎,就算尚未出生仍然保護他的權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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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7211

第 7 條

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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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571329
未解鎖
民法第7條,因為非死產代表他已經是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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