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甲夫乙妻有二子,一家人與甲男之老父母同住。今甲死亡,乙對其遺產的應繼分為何?
(A)百分之百
(B)二分之一
(C)三分之一
(D)五分之一
統計: A(136), B(1679), C(3804), D(129), E(0) #1469521
詳解 (共 10 筆)
妻子+二子->三分之一
各親等繼承人之應繼分,可概分如下:
【直系卑親屬】
與被繼承人配偶共同繼承時,依人數平均分配;配偶不得繼承時(死亡或喪失繼承權),由直系卑親屬按人數平均分配。
【父母】
與被繼承人配偶共同繼承時,父母各繼承遺產四分之一,配偶繼承遺產二分之一;配偶不得繼承時(死亡或喪失繼承權),則父母各得遺產二分之一。
【兄弟姊妹】
與被繼承人配偶共同繼承時,配偶繼承遺產二分之一,餘二分之遺產一由兄弟姊妹按人數分配;配偶不得繼承時(死亡或喪失繼承權),由兄弟姊妹按人數平均分配。
【祖父母】
與被繼承人配偶共同繼承時,祖父母各繼承遺產六分之一,配偶繼承遺產三分之二;配偶不得繼承時(死亡或喪失繼承權),則祖父母各得遺產二分之一。
父母是第二順位,沒有繼承權
繼承(遺產繼承人)
配偶之應繼分 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配偶和子女均分
與父母或兄弟姊妹,其應繼分為1/2 配偶1/2,父母1/2(或兄弟姊妹1/2)
與祖父母,其應繼分為2/3 配偶2/3,祖父母1/3
本題來說
繼承人有配偶乙和兩個小孩
均分的話就是各1/3
除非甲夫沒有小孩
才會由第二順位繼承人父母來做繼承

提供大家參考~
From:https://law77600.com/legitima-portio/
感覺這篇把民法和勞動基準法的繼承順位比較做出來,可以參考。(其中配偶為"互相繼承權")
這篇講民法分配順位
https://news.housetube.tw/235/%E4%B8%8D%E5%8B%95%E7%94%A2%E6%B3%95%E5%BE%8B%E7%B3%BB%E5%88%97%EF%BC%81%E6%B2%92%E7%AB%8B%E9%81%BA%E5%9B%91%E6%88%BF%E5%AD%90%E8%A9%B2%E6%80%8E%E9%BA%BC%E5%88%86%EF%BC%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