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下列何者對於行政院會議之說明是正確的?
(A)出席人員為總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政務委 員
(B)總統為主席
(C)議決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
(D)提出於監察院之各種法案須經行政院會議議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7), B(8), C(506), D(21), E(0) #152688

詳解 (共 1 筆)

#6169457
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
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