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我國以「台灣」名稱參加奧運會出現於?
(A)墨爾本
(B)慕尼黑
(C)羅馬
(D)東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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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3), B(476), C(2209), D(370), E(0) #47111
統計: A(243), B(476), C(2209), D(370), E(0) #47111
詳解 (共 8 筆)
#41091
1960羅馬奧運
楊傳廣在該屆比賽 獲得十項全能銀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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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263500
1956澳洲墨爾本 Formosa
1960義大利 羅馬 台灣
1984美國 洛杉磯 中華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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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70858
19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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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494165
1964東京奧運
1968墨西哥奧運
以Taiwan的名稱參加奧運。
1968墨西哥奧運
以Taiwan的名稱參加奧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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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479
1960年-台灣傳廣兄在羅馬贏得銀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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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848374
1960年7月,中華民國奧會便以「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the Republic of China Olympic Committee)名稱,向國際奧會重新申請承認。 同年8月12日國際奧會在羅馬召開的第五十八屆年會中,同意中華民國使用與原名稱不同的「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但認為中華民國奧會有效控制的地區僅為台澎金馬, 因此只能使用「台灣」或「福爾摩沙」(Formosa)的名義參加比賽。
在之後的十多年中,中華民國雖參加了1960年第十七屆羅馬奧運會、1964年第十八屆東京奧運會及1968年第十九屆墨西哥奧運會,但名稱問題始終含糊不清。雖然國際奧會同意中華民國使用「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名稱,但實際上,在參賽出場及大會的公報或文件上,仍稱中華民國為「台灣」,因此名稱問題始終沒有獲得真正的解決。
1960年在羅馬舉行的第十七屆奧運,中華民國代表團因為抗議大會限制代表團在參與開幕典禮、運動員制服和大會秩序冊等都僅能使用「台灣」(FORMOSA)名稱,因而在開幕典禮中,由總幹事林鴻坦手持「抗議中」(UNDER PROTEST)白布條走在「TAIWAN」名牌後面,這是奧運會史上唯一一次開幕典禮抗議的紀錄。直到1968年10月國際奧會在墨西哥召開的年會中,再度對中華民國奧會名稱的問題提出討論,結果以32票對10票同意以中華民國名義參賽,至此,「中華民國」正名一事暫告段落,名正言順以「中華民國」參加了1972年的奧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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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185
1964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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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90
1960羅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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