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下列何者是功績主義(meritocracy)對學校教育的假設?
(A)成人地位的決定依據繼承因素
(B)社會越來越不相信學校教育的公平性
(C)個人在學校的成就是依據普遍的標準予以評判
(D)文憑與證照的授予非依據個人在校成就的高低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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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 B(9), C(149), D(53), E(0) #1725686
統計: A(8), B(9), C(149), D(53), E(0) #1725686
詳解 (共 3 筆)
#2638201
學校教育的篩選機制依據功績主義(meritocracy),係以個人的能力做為依據,讓學生在公平機會的競爭下,被選擇、分配至社會各階層上。因此,學校教育可以突破社會階級的壟斷,開放社會流動的機會,而消除了社會的不平等。相反地,衝突論者指出,學校教育透過「才能」、「功績」促進社會流動只是一種假象,它利用此種假象合法化並再製了既存社會階級間不平等的權力支配關係。學校教育的選擇、分配機制,真正的決定因素是社會既存的不平等分工和地位關係,不是個人的「能力」。 在功績主義(meritocracy)趨勢下,傳統世襲的、或庇蔭的(ascribed)社會地位取得途徑,將漸隱沒,代之而來的是依靠個人秉賦及後天努力,累積各個相對的功績(merits),從而獲致應有的成就及社會地位。教育歷程扮演著極為重要的中介角色,而提供一個機會均等、公平、公正的教育體制,作為每位學子學習與競賽的起跑點,並在開放、自由、多元的研究學習環境與機會,能讓秉賦不同的各個人依其能力、興趣、以及勤勉程度,達到了自我實現的境地。也就是說,在傳統結構功能論的說法中,教育具有可以把適合其職位的人放經由教育的篩選作用放置到社會中適合的位置,其憑據的是教育體制中成就表現,而這樣的表現全是依照個人的努力與學習效益而來。在這樣的說法中,給予人們努力的希望,認為不管社會中任何階層的子女,在教育的公平體制下,完全得依憑自己的實力,來獲取未來的地位,教育的篩選機制完全是站在個人成就取向上,個人的家庭背景或社會地位對其影響甚微。
(A)成人地位是靠自己努力來的
(B)功績主義相信學校教育的公平性
(D)文憑與證照的授予依據個人表現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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