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應由何人代行其職權?
(A)行政院長
(B)立法院長
(C)司法院長
(D)考試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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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394), B(72), C(7), D(5), E(0) #804584

詳解 (共 2 筆)

#1515415

第2 條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八十五 ... 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 ... 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條第一項規定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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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8467

1.總統缺位 → 副總統補位2.副總統缺位 → 總統提名,立院3個月內補選。3.總統、副總統缺位 → 行政院長先上任(代行職權),期限不得逾3個月,重選總(副)總統,直至原任期期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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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26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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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修正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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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題延伸1.總統缺位 → 副總統補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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