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關於司法院大法官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大法官並非憲法第 80 條所稱之法官
(B)大法官任期為八年,並得連任
(C)解釋憲法、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解散事項,均屬於大法官之權限
(D)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不具大法官身分
統計: A(341), B(215), C(6615), D(225), E(0) #804586
詳解 (共 8 筆)
(A)大法官並非憲法第 80 條所稱之法官
>>釋字第 601 號:
大法官有一定任期,與法官為終身職,皆同為一種身分之保障,自不能因大法官有任期而謂其非法官。
憲法第八十一條規定:「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又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後段「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僅就非由法官轉任大法官者卸任後之身分保障為排除規定,究其意旨,並非謂憲法第八十一條關於法官「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之規定,不適用於大法官,此乃基於司法獨立原則,對上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所應為之解釋,否則豈非謂由法官轉任之大法官依憲法規定,非依法律不得懲戒、減俸;而對其餘大法官仍可任意為之?故大法官無論就任前職務為何,為貫徹憲法第八十條之意旨,於任期中均受憲法第八十一條有關法官職務及俸給之保障。
長話短說:法官是終身職、大法官不是終身職,可是大法官也是法官,也享有§81終身職以外的好處!
4 關於司法院大法官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法定人數為 15 人
(B)司法院院長、副院長本身亦具大法官身分
(C)任期 8 年,個別計算,不得連任
(D)非為憲法上之法官
18 關於司法院大法官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司法院大法官人數 15 人
(B)司法院大法官由總統直接任命,無須經立法院同意
(C)司法院大法官任期 9 年
(D)司法院大法官均享有法官終身職之待遇
1 有關司法院大法官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司法院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B)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得連任一次
(C)司法院大法官共15人
(D)並為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