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有關公開發行公司之董事以公司股票辦理信託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股票交付予受託人前,應先辦理股票轉讓事前申報
(B)股票交付信託後,受託人為該股票之名義所有權人
(C)委託人保留運用決定權之信託股份如有變動時,應由受託人辦理股權異動申報
(D)委託人保留運用決定權之信託股份,於計算董、監事最低持股數時得予以計入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8), B(116), C(560), D(216), E(0) #3430048
統計: A(118), B(116), C(560), D(216), E(0) #3430048
詳解 (共 1 筆)
#6399665
(A) 股票交付予受託人前,應先辦理股票轉讓事前申報
已依本法發行股票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其股票之轉讓,應依左列方式之一為之:
一、經主管機關核准或自申報主管機關生效日後,向非特定人為之。(事前申報)
...
(B) 股票交付信託後,受託人為該股票之名義所有權人
(C) 委託人保留運用決定權之信託股份如有變動時,應由受託人辦理股權異動申報
應由「委託人」辦理股權異動申報
內部人持股交付信託後,若該信託係屬內部人「保留運用決定權之交付信託股份」者,則該「保留運用決定權之交付信託股份」嗣後變動時,內部人仍應辦理事前申報。
三、內部人之範圍?
答:一、已依證券交易法發行股票公司(以下簡稱「公開發行公司」)之左列人員,應辦理股權申報:
(一) 董事
(二) 監察人
(三) 經理人
(四) 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
二、前揭之人持有之股票,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D) 委託人保留運用決定權之信託股份,於計算董、監事最低持股數時得予以計入
ㅤㅤ
資料來源:
公開發行公司內部人股權申報問答集
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