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下列敘述何者不是刑法上的侵占行為?
(A)藝廊之負責人甲將收藏家委託並約定僅供其藝廊展出的古董花瓶私自出售他人
(B)公司會計人員甲將應存於銀行的公司現金加以花用,事後因害怕東窗事發,又將所花用之現金存回
公司帳戶
(C)政府機關之約僱司機甲將負責管理與保養之公務用車輛,於 5 月 1 日勞動節時,載家人去旅遊
(D)律師將被告委託其交給法官的賄款新臺幣 200 萬元予以侵吞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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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凱章 A甲出售係以自己自居於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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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為無權借用,並沒有據為己有侵占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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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是一種蓄意將他人交給自己保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