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地方自治規則之無效事由?
(A)牴觸中央法律
(B)牴觸中央行政規則
(C)牴觸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
(D)牴觸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53), B(8979), C(805), D(3361), E(0) #2354044
統計: A(453), B(8979), C(805), D(3361), E(0) #2354044
詳解 (共 7 筆)
#4078482
地方制度法第30條II 自治規則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
246
0
#4495700
依照法律優位(法律優越)原則,命令(規則跟命令同階)是不可牴觸法律(法、律、通則、條例)的。
而從特性上來分別的話,法規是直接對人民,屬於外部法;行政規則則是內部法。
講得更淺白一點,行政規則會比較針對自己所屬機關而額外增加的遊戲規則(為了維持機關內部運作),舉通俗例來說:
中央政府公務員 被規定中午叫外賣時間為中午 12點整,但是在地方政府公務員訂在11點整叫外賣,中央政府也不會管~
以上是個人理解的方式,若有理解錯誤,請各位不吝指正!
148
0
#4620351
地方制度法第30條漏未規定漏未規定「自治條例」和「自治規則」兩者與 ''中央行政規則'' 之位階。
22
3
#5036987
地方自治規則牴觸中央行政規則 並非無效(漏未規定)
12
0
#5081408

1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