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關於行政處分性質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判定役男甲體位為免役體位,係形成處分
(B)核准外國人乙歸化為中華民國國民,係確認處分
(C)任命丙為公務人員,係下命處分
(D)撤銷丁建築執照發放,係形成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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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 B(14), C(20), D(64), E(0) #3505866
統計: A(22), B(14), C(20), D(64), E(0) #3505866
詳解 (共 2 筆)
#6629645
於行政處分性質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判定役男甲體位為免役體位,係形成處分❌
- 這屬於「確認處分」。
- 役男的體位是基於客觀的身體狀況事實,行政機關的判定只是對此一事實及其法律效果(即是否需服役)進行有拘束力的確認,並未創造或改變新的法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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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核准外國人乙歸化為中華民國國民,係確認處分❌
- 這屬於「形成處分」。
- 在核准之前,乙是外國人;核准之後,乙取得了中華民國國民的身分。
- 這個處分直接創設了乙的國民身分及其相關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此是形成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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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任命丙為公務人員,係下命處分❌
- 這屬於「形成處分」。
- 任命行為使丙與國家之間成立了公法上的職務關係,創設了其作為公務人員的身分與權利義務,因此是形成處分。
- 下命處分是課予人民作為、不作為或容忍的義務,例如命令拆除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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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撤銷丁建築執照發放,係形成處分✔️
- 原先核發建築執照是一個形成處分(賦予人民建造的權利),而「撤銷」這個執照的行為,則是使該已經發生的法律效果(建造權利)溯及既往地消滅。
- 凡是能夠「創設、變更、或廢止」權利或法律關係的行政處分,都屬於形成處分。
- 撤銷行為正是廢止了原有的法律關係,故為形成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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