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公務員投資於非屬其服務機關監督之新聞出版事業,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如其所有股份總額未超過其
所投資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多少者,即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
(A)10%
(B)15%
(C)20%
(D)25%
統計: A(147), B(4), C(8), D(2), E(0) #1729319
詳解 (共 5 筆)
公務員服務法13條第1項:「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投資於非屬其服務機關監督之農、工、礦、交通或新聞出版事業,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兩合公司之有限責任股東,或非執行業務之有限公司股東,而其所有股份總額未超過其所投資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十者,不在此限。」
第 13 條
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投資於非屬其服務機關監督之農、工、礦、交通或新聞出版事業,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兩合公司之有限責任股東,或非執行業務之有限公司股東,而其所有股份總額未超過其所投資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十者,不在此限。
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
公務員利用權力、公款或公務上之秘密消息而圖利者,依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處斷;其他法令有特別處罰規定者,依其規定。其離職者,亦同。
公務員違反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之規定者,應先予撤職。
公務員服務法第 13 條規定,公務員利用公務上秘密消息而圖利者,依刑法下列何罪論斷?
(A)侵占罪 (B)妨害秘密罪 (C)偽造文書罪 (D)瀆職罪
105 年 - 105年初等考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大意#38032
答案:D
公務員違法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者,依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應先予如何處置?
(A)免職 (B)停職 (C)撤職 (D)休職
答案:C
某公司資本額一億元,每股十元,分為一千萬股,該公司非屬公務員甲服務機關監督,甲投資額必須在幾股 以內,始未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
(A)二百萬股 (B)一百五十萬股 (C)一百一十萬股 (D)一百萬股
答案:D
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投資於非屬其服務機關監督之股份有限公司為股東,其所有股份總額不得超過其所投資公司股本總額之多少比例?
(A)7% (B)8% (C)9% (D)10%
101 年 - 101年初等考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大意#7565
答案:D
下列關於公務員兼職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員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代表官股之董事
(B)公務員得經指派兼任他項公職
(C)公務員依法令兼任他項公職者,不得兼薪
(D)公務員依法令兼職者,於離去本職時,其兼職亦應同時免兼
101 年 - 101年初等考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大意#7565
答案:A
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公務員違反此項規定者,應如何處理?
(A)應先予撤職 (B)應先予休職 (C)應先予記過 (D)應先予申誡
答案:A
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投資於非屬其服務機關監督之事業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其所有股份總額未超過其所投資公司股本總額的百分比多少者,不在此限?
(A)百分之五十 (B)百分之三十 (C)百分之二十 (D)百分之十
答案:D
下列何者不是公務員服務法的禁止行為?
(A)非法令許可之兼職 (B)就主管事件關說或請託 (C)買賣政府公債 (D)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
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 100 年 - 100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上篇#4730
答案:C
| 法規名稱: | 公務員服務法 |
|---|---|
| 修正日期: | 民國 111 年 06 月 22 日 |
10%是舊法律的硬性規定。當時的法律就是明確劃定這條界線,避免公務員投資太多在特定公司而產生潛在的利益衝突,不論該公司是否由其服務機關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