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勞資爭議處理法中有關調解制度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於調解不成立時,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影響公眾生活及利益情節重大,或應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之請求,得依職權交付仲裁
(B)調解委員應親自出席調解委員會,但受指派調查時得委由他人代理調查
(C)當調解成立時,視為爭議雙方當事人間之契約;若當事人一方為工會時,視為當事人間之團體協約
(D)調解委員會應有調解委員超過半數出席,始得開會;經出席委員超過三分之二同意,始得決議,作成
調解方案
詳解 (共 6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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