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甲向張三借款 30 萬元,張三要求甲應簽發一紙記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金額 30 萬元之本票作為債 務擔保之用,且為加強擔保效果,並要求甲找乙擔任該票之共同發票人,找丙為甲擔任該票上保證 人。甲於債務到期卻未清償,張三遂持該本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之裁定。試問法院對甲、乙、丙 是否均得以裁定為之?
(A)對甲、乙、丙均得以裁定為之
(B)對甲、乙均得以裁定為之,對丙不可
(C)對甲、丙均得以裁定為之,對乙不可
(D)僅得對甲以裁定為之,對乙、丙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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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 B(78), C(2), D(13), E(0) #906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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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1418
執票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之裁定,得對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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