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依現行法律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得行使公民投票權之年齡為下列何者?
(A)年滿 16 歲
(B)年滿 18 歲
(C)年滿 20 歲
(D)年滿 23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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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2), B(4076), C(2181), D(46), E(0) #2781681
統計: A(32), B(4076), C(2181), D(46), E(0) #2781681
詳解 (共 10 筆)
#5142619
公民投票法第 7 條
中華民國國民,除憲法另有規定外,年滿十八歲,未受監護宣告者,有公民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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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7554
最近(2022年) 選舉權改18歲的修憲 已經三讀通過 等公布半年後人民投票 考試可以注意 (目前還是2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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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公民投票權18歲
民法完全行為人18歲(2023年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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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5525
第 二 章 提案人、連署人及投票權人
第 7 條
中華民國國民,除憲法另有規定外,年滿十八歲,未受監護宣告者,有公民投票權。
第 7 條
中華民國國民,除憲法另有規定外,年滿十八歲,未受監護宣告者,有公民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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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8074
公民投票權:即參與公民投票的權利,包含全國性與地方性公投,目前年滿18歲就可以投票。
選舉權: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目前年滿20歲才可以投票。
被選舉權:立委等民代公職,目前是23歲才有被選舉權。
被選舉權:立委等民代公職,目前是23歲才有被選舉權。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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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3464
|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2日全文修正 |
| 中華民國107年1月3日公布 |
公民投票法
第 二 章 提案人、連署人及投票權人
第 7 條
中華民國國民,除憲法另有規定外,年滿十八歲,未受監護宣告者,有公民投票權。
第 8 條
有公民投票權之人,在中華民國、各該直轄市、縣(市)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得分別為全國性、各該直轄市、縣(市)公民投票案之提案人、連署人及投票權人。
提案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以算至提案提出日為準;連署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以算至連署人名冊提出日為準;投票權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以算至投票日前一日為準,並均以戶籍登記資料為依據。
前項投票權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於重行投票時,仍以算至原投票日前一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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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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