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不當得利受領人於受領時不知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者,關於其應返還利益之範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受領人僅負返還現存利益之責任
(B)受領人須返還受領時之原利益,並附加利息償還之,如有損害,亦應賠償
(C)受領人之利益原形雖不存在,但受領人所獲財產總額之增加仍存在者,負返還責任
(D)受領人受領之利益已不存在者,免負返還或償還價額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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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91), B(3359), C(867), D(1610), E(0) #2781686
統計: A(1491), B(3359), C(867), D(1610), E(0) #2781686
詳解 (共 10 筆)
#5173321
不當得利返還範圍
善意:現存利益
惡意:所受利益+利息+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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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5993
回樓上: (個人淺見,若有誤,敬請指教;引用樓上各大大內容,感謝!)
題目:
不當得利受領人於受領時不知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者,關於其應返還利益之範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民法 第 182 條
I 不當得利之受領人,不知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其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免負返還或償還價額之責任D。
II 受領人於受領時,知 無法律上之原因 或 其 後知 之者,應將受領時所得之利益,或知無法律上之原因時所現存之利益,附加利息,一併償還;如有損害,並應賠償B。
(B)受領人須返還受領時之原利益,並附加利息償還之,如有損害,亦應賠償(此為II效果)
B錯是因為要件不對(比對法條紅色塊VS紫色塊),題目敘述是以紅區為前提,不當然獲得紫區的效果,所以選項瑕疵。
(D)受領人受領之利益已不存在者,免負返還或償還價額之責任(此為I效果)
案題目敘述,要件完整(不知無法律上之原因),故D敘述完整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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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4890
知: 應將受領時所得之利益、利息,一併償還;如有損害,並應賠償
不知: 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免負返還或償還價額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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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4902
關於(C)真的很北爛,等到陳治宇老師總複習才學到是依據孫森焱老師的「差額說」,另外有最高法院見解採納此說,法典上絕對找不到,都沒人補充,我來:
最高法院41年台上字第637號判例
要旨:
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所謂其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非指所受利益之原形不存在者而言,原形雖不存在,而實際上受領人所獲財產總額之增加現尚存在時,不得謂利益已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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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2744
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所謂其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非指所受利益之原形不存在者而言,原形雖不存在,而實際上受領人所獲財產總額之增加現尚存在時,不得謂利益已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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