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有關放火、失火罪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建築物,限於現有人所在的情形
(B)汽油彈是準失火罪所稱的「爆裂物」
(C)對無主物放火,不成立放火罪
(D)行為人故意引燃火源,係屬故意放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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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4), B(778), C(80), D(3605), E(0) #3144036
統計: A(244), B(778), C(80), D(3605), E(0) #3144036
詳解 (共 8 筆)
#5923576
| 法務部(84)法檢(二)字第 2229 號 |
法律問題:A意圖放火燒燬B住之宅,某日果以酒瓶裝汽油,瓶口再塞以布條製造汽
油彈丟擲B之住宅,A應如何論罪?
討論意見:甲說:汽油彈屬爆裂物,A故意以爆裂物炸燬B之住宅,係犯刑法第一百
七十六條之準放火罪 (依刑法一百七十三條處斷) 及刑法第一百八
十七條意圖供自己犯罪之用製造爆裂物罪 (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
例第十三條之一規定應適用較重之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二罪間
有方法結果之牽連關係,從較重之準放火罪處斷。 (參考判決:臺
灣高等法院八十年上訴字第三五八二號判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八
十四年訴字第二十五號判決) 。
乙說:本件汽油彈係以酒瓶裝填汽油,瓶回再塞以布條,於點燃布條後投
擲,實與一般潑灑汽油點火無異,尚與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或槍砲
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爆裂物須有爆發性、破壞性、瞬間可將人及物
殺傷毀損之定義不符。故A僅構成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條之放火罪。
(參考判決:臺灣新竹地方院八十四年少訴字第一號、訴字第二十
六號判決) 。
結論:多數贊同乙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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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9873
膨脹 爆裂 準放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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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373829
汽油彈:以酒瓶裝滿汽油瓶口塞布,對布點火後擲出,而產生爆炸爆裂效果,實質上屬於點火行為
(沒點火,只有擲出也不會產生爆炸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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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4237
提醒自己:
爆裂物就記住
會boom bun biang kiang 噴發爆開蹦蹦蹦蹦的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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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8121
雖然D相較正確
但這句子超怪 擴大一點就變成燒金紙就會被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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