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19歲的小張為了抵抗持刀闖入家裡的竊賊,在慌亂中隨手拿起球棒將該名歹徒打傷,小張不成立傷害罪的主要理由是什麼?
(A)不符犯罪構成要件
(B)具有阻卻違法事由
(C)不具有故意或過失
(D)當時並無責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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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0), B(4051), C(135), D(16), E(0) #309892

詳解 (共 5 筆)

#818160
阻却違法是指行為人在做了一些符合刑法構成要件的東西時,可以阻止違法性產生,也就不會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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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4054
不過最近不是有一個新聞說,有一個竊賊趁屋主不在家闖空門,結果剛好屋主回來,為了保護他懷孕的老婆把竊賊打死,屋主和賊弟告得死去活來,後來屋主被判有罪,好像1百萬還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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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3027

雖然不想這麼說

但法律是保護"了解"法律的人

不了解法律的人往往比較吃虧

就好比 A賊進入房間發現B孕婦 C回家時聽見B在呼救 C就把A賊殺死

-----C說詞可以分為幾種(目前想的到的)

C可以說與A扭打,但A一直想要拿刀刺入,C擔心如果A得逞(C把A殺死),B也會死,所以只好將A殺死

C可以說與A扭打,扭打之後不小心刺入

C可以說只想救B看見A挾持B,衝了過去,把A殺死

C可以說與A扭打之後搶了刀,但A還是衝了過來可是被東西絆倒結果撲向C的時候,讓C以為要攻擊質好往前一刺,A就死了

----

個人是覺得在人少的時候往往被害人的證詞還是需要佐證

可是在條件不利的情況下(B、C認識(親屬關係))

有時候有一些事情不是一般民眾可以正確的表達自己立場的(自己有利的說詞)

--------

PS題外話

以人情世故的立場來看

當你回家的時候看見自己的另一伴被拿刀挾持而且作勢要殺了被挾持者

如果你有能力....(比方說有學過武術[拳擊、跆拳、永春、截拳、...])

會不做反抗嗎?

會的話...對方拿刀子又綁在手上...

除了制裁還有更好的方法嗎?

個人是認為....一定要讓對方無法反抗才是安全之策...

(至少要拿不了兇器...)


"因為人都是可教化的"(你知道我這句是要表誰XD)

...A殺了人只要悔改就還有出來的機會

那痛苦的是B、C阿......

----

很多政策都是"事後理論"

也就是說如果C讓A逃跑,抓到A...關出來...倒楣的是誰?(B、C阿....)

可是誰來保護B、C?

警察?律師?

別傻了.....等出了命案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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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5331

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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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6608
不符比例原則,偷東西,被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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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53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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