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醉酒的甲高速騎越野自行車,不小心竟將八十歲老婦撞死;則:
(A)甲犯醉態駕車罪,又犯過失致死罪
(B)甲犯傷害致死罪
(C)甲犯醉態駕車致死罪
(D)甲犯過失致死罪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77), B(215), C(581), D(2935), E(0) #137278
統計: A(577), B(215), C(581), D(2935), E(0) #137278
詳解 (共 10 筆)
#431713
刑法185-3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為要件之一
所謂動力交通工具係指以電力或引擎動力等作用來推動
96
2
#960297
這題出得超心機 沒注意到騎自行車
23
1
#431719
謝謝您回答! 沒注意看 題目是寫越野自行車 我一直以為是高速騎越野機車
19
0
#751697
騎機車就是185-3酒駕條款
| 第 185-3 條 |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 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 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 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18
0
#868835
不小心撞死 >> 過失致死
14
0
#2528257
回12F
gogoro有掛牌是屬於重型機車,因此有185-3之適用
10
0
#1415536
如果騎的是機車,個人推想應該為想像競合,以一重處斷 ( 過失致死 )
以下摘錄自新聞實例:
(中央社記者林XX南投縣5日電)南投縣男子洪榮祥涉嫌酒駕撞倒騎機車的廖姓老翁後,開車調頭再輾過老翁致死案,南投地檢署今天偵結,依殺人罪將洪起訴,求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所以結論是,不管騎單車、機車、開車於本題情狀下,適用於過失致死罪。
9
4
#665421
高速騎越野自行車
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