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下列何者,非屬「所受損害」之賠償?
(A)醫藥費支出
(B)輪椅之購買
(C)工資減少
(D)物之毀損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2), B(1765), C(3272), D(286), E(0) #1658072
統計: A(92), B(1765), C(3272), D(286), E(0) #1658072
詳解 (共 10 筆)
#2404720
醫藥費支出、輪椅之購買、物之毀損是遭受損害時的產物。
而工資減少比較傾向於「損失」,沒有細想的話真的很容易誤認為損害,但如果將所失利益的概念也放進來思考,就說得通了。
367
2
#2947235
所受損害是指因為事件而直接造成的傷害,所失利益是間接造成的傷害。以車禍為例,某人出車禍,他的機車被撞壞、身體受傷,所以修車費與醫藥費、醫療耗材支出都是所受損害;而某人為了養傷而請假所少賺的薪水,還有機車送修導致他要花更高的交通成本來移動,這是所失利益。
107
0
#3067974
《民法》第216條的規定,損害賠償的範圍包括「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其中,「所受損害」較不難理解,例如:因為受傷支出之醫療費用等;「所失利益」是指新財產的取得,因為損害事實的發生而受到妨礙。另按照我國《民法》第216條規定,依通常情形,或依已定之計劃、設備或其他特別情事,可得預期之利益,即視為「所失利益」。因此,如果因為身體受到侵害導致一段時間無法工作,此時原本預期可以獲得之工作所得損失,即為一種「所失利益」。
67
0
#3903242
36 下列何者,非屬「所受損害」之賠償?
(A)醫藥費支出
所受損害
(B)輪椅之購買
所受損害
(C)工資減少
所失利益
(D)物之毀損 .
所受損害
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
及所失利益為限。
及所失利益為限。
祝福幫我點讚的人都是準公務員,散播歡樂散播愛,口秋口米。
61
2
#5150943
36 下列何者,非屬「所受損害」之賠償?
(A)醫藥費支出 -->多付的
(B)輪椅之購買 -->多付的
(C)工資減少 --> 少拿的
(D)物之毀損 --> 多付的
*多付的=所受損害
*少拿的=所失利益
39
1
#4380670
下列何者,非屬「所受損害」之賠償?
(A)醫藥費支出
積極損害
(B)輪椅之購買
積極損害
(C)工資減少
通常情形 可預期利益 視為所失利益
其所失利益 需由法官心證認定因果關係後才會認定是損害
於認定前 難謂工資減少是需賠償的損害
(D)物之毀損 .
積極損害
1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