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4年 - 104 初等考試_地政:土地法大意#18871 |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 初等考試_地政:土地法大意#18871

年份:104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

36 甲、乙共有 A 農業用地,應有部分各為四分之一、四分之三,甲、乙訂有分管契約而由乙管理,A 地上的農舍為乙單獨所有。乙的農舍及 A 地四分之三應有部分被強制拍賣時,甲主張優先承買,有無理由?
(A)有理由,先買權標的為乙的農舍及 A 地四分之三應有部分
(B)有理由,先買權標的僅為乙就 A 地四分之三應有部分
(C)無理由,因為甲、乙就 A 地原已訂有分管契約而由乙管理
(D)無理由,因為甲優先購買乙就 A 地四分之三應有部分,將造成農舍與 A 地為不同之人所有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5282755
未解鎖
**依據土34-1 & 農發條例...
(共 2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