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甲乙兩小無猜,甲於滿 18 歲當天,向剛滿 16 歲之乙女求婚,並當場由甲年滿 20 歲之學長二人見證,
於結婚證書上簽名,甲乙再持結婚證書向戶政機關辦理登記。一年後乙父丙得知大怒,乃向法院請求撤銷結婚,有理否?
(A)有理,結婚應有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B)無理,甲已滿 18 歲,乙已滿 16 歲
(C)無理,丙之撤銷權行使已逾法定期間
(D)有理,以丙得知時起算,未逾 6 個月時效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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