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政黨的目的或行為在何種情況下是違憲的?
(A)危害國家的存在或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
(B)接受外界政治獻金
(C)策動和從事激情的選舉造勢活動
(D)黨產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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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267), B(89), C(48), D(493), E(1) #198787

詳解 (共 4 筆)

#191883
憲法增修條文
第五條第五項
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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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679
第 5 條 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 、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 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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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2185
D應該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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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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