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依照我國憲法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立法院審查國家預算,是以立法委員提出之預算案與行政院提出之預算案併案審查
(B)立法院審查國家預算,不能為增加支出之決議
(C)預算案是措施性之法律
(D)立法院即使不增加支出總額,也不能移動增減預算案的項目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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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97), B(83), C(73), D(448), E(0) #132004

詳解 (共 5 筆)

#2686424
回2F,是的,立法委員不能提預算案,能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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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149

立法院審查國家預算,是以立法委員提出之預算案與行政院提出之預算案併案審查

→所以正確應該改為立法院審查國家預算,是指行政院提出之預算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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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5742
憲法第70條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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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365
請問選項B中,不是應該不能增加但能刪減項目金額嗎?請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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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175
題目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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