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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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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 金門縣104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甄試-特殊教育(身心障礙)試卷#2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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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4年 - 金門縣104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甄試-特殊教育(身心障礙)試卷#27121 |
科目:
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4年 - 金門縣104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甄試-特殊教育(身心障礙)試卷#27121
年份:
104年
科目:
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36.教師在偶然的機會下發現自己班的身障生被高年級的學長性侵害,請問該教師要在 發現後多久內通報學校?
(A)24小時內
(B)36小時內
(C)48小時內
(D)60小時內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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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Curtis Lîm
B1 · 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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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2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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