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個案父母關心自己小孩的近況,因此要求學校提供個案的輔導資料或紀錄,請問哪一項作法是適當的?
(A)報告校長,由輔導會議決議
(B)基於個案隱私維護的關係,必須拒絕家長的要求
(C)與導師商量,由導師來處理
(D)跟個案討論願意提供哪些訊息讓父母知道
統計: A(1215), B(1916), C(287), D(7342), E(0) #1995569
詳解 (共 4 筆)
2諮商關係
2.3. 諮商機密
2.3.1. 保密責任:
基於當事人的隱私權,當事人有權要求諮商師為其保密,諮商師也有責任為其保守諮商機密。
2.3.2. 預警責任:
當事人的行為若對其本人或第三者有嚴重危險時,諮商師有向其合法監護人或第三者預警的責任。
2.3.3. 保密的特殊情況:
保密是諮商師工作的基本原則,但在以下的情況下則是涉及保密的特殊情況:
a 隱私權為當事人所有,當事人有權親身或透過法律代表而決定放棄。
b.保密的例外:在涉及有緊急的危險性,危及當事人或其他第三者。
c.諮商師負有預警責任時。(參看2.3.2)
d. 法律的規定。
e.當事人有致命危險的傳染疾病等。
f. 評估當事人有自殺危險時。
g. 當事人涉及刑案時等。
2.3.4. 當事人的最佳利益:
基於上述的保密限制,諮商師必須透露諮商資料時,應先考慮當事人的最佳利益,再提供相關的資料。
2.3.5. 非專業人員:
與諮商師共事的非專業人員,包括助理、雇員、實習學生及義工等,若有機會接觸諮商資料時,應告誡他們為當事人保密的責任。
2.3.6. 個案研究:
若為諮商師教育、訓練、研究或諮詢之需要,必須運用諮商資料時,諮商師應預先告知當事人,並徵得其同意。
2.3.7. 團體諮商:
領導諮商團體時,諮商師應告知成員保密的重要性及困難,隨時提醒成員保密的責任,並勸告成員為自己設定公開隱私的界線。
2.3.8. 家庭諮商:
實施家庭諮商時,諮商師有為家庭成員個人保密的責任,沒有該成員的許可,不可把其諮商資料告知其他家庭成員。
2.3.9. 未成年人諮商:
未成年人諮商時,諮商師亦應尊重其隱私權,並為其最佳利益著想,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
2.3.10. 諮商資料保管:
諮商師應妥善保管諮商機密資料,包括諮商記錄、其它相關的書面資料、電腦處理的資料、 個別或團體錄音或錄影帶、及測驗資料等。
a. 諮商記錄:
未經當事人的同意,任何形式的諮商記錄不得外洩。
b. 本人查閱:
當事人本人有權查看其諮商記錄及測驗資料,諮商師不得拒絕,除非這些諮商資料可能對其產生誤導或不利的影響。
c. 合法監護人查看:
合法監護人或合法的第三責任者要求查看當事人的諮商資料時,諮商師應先瞭解其動機,評估當事人的最佳利益,並徵得當事人的同意。
d. 其他人士查看:
其他人包括導師、任課教師、行政人員等要求查看當事人的諮商資料時,諮商師應視具體情況及實際需要,為當事人的最佳利益著想,並須徵得當事人的同意後,審慎處理。
e. 諮商資料轉移:
未徵得當事人同意,諮商師不可轉移諮商資料給他人;經當事人同意時,諮商師應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進行諮商資料之轉移。
f. 研究需要:
若為研究之需要須參考當事人的諮商資料時,諮商師應為當事人的身份保密,並預先徵得其同意。
g. 演講或出版:
若發表演講、著作、文章、或研究報告需要利用當事人的諮商資料時,應先徵求其同意,並應讓當事人預閱稿件的內容,才可發表。
h. 討論與諮詢:
若為專業的目的,需要討論諮商的內容時,諮商師只能與本案有關的關係人討論。若為諮詢的目的,需要做口頭或書面報告時,應設法為當事人的身份保密,並避免涉及當事人的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