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下列有關不起訴處分之敘述,何者錯誤?
(A)刑事訴訟法第 376 條規定之案件,檢察官參酌刑法第 57 條所列事項,認以不起訴處分為當者,得為不起訴處分
(B)被告曾經大赦者,檢察官應為不起訴處分
(C)被告所在不明者,檢察官應為不起訴處分
(D)告訴乃論之罪雖經告訴,但其已逾告訴期間者,檢察官應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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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2), B(291), C(3332), D(100), E(0) #923705

詳解 (共 9 筆)

#1309855

刑訴§251

I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者,應提起公訴。

II被告之所在不明者,亦應提起公訴。→(C)

 

刑訴§252條(絕對不起訴案件)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B)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D)

  六、被告死亡者。

  七、法院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八、行為不罰者。

  九、法律應免除其刑者。

  十、犯罪嫌疑不足者。

 

刑訴§253條(相對不起訴案件)

第三百七十六條所規定之案件,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認為以不起訴為適當者,得為不起訴之處分。→(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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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295
刑訴§251 II: 被告之所在不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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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0557

(A)刑事訴訟法第 376 條規定之案件,檢察官參酌刑法第 57 條所列事項,認以不起訴處分為當者,得為不起訴處分(O)
(B)被告曾經大赦者,檢察官應為不起訴處分(O)
(C)被告所在不明者,檢察官應為不起訴處分(X;亦應提起公訴)
(D)告訴乃論之罪雖經告訴,但其已逾告訴期間者,檢察官應為不起訴處分(O)

刑事訴訟法 第 253 條 (相對不起訴案件)
第三百七十六條第一項各款所規定之案件,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認為以不起訴為適當者,為不起訴之處分。

刑事訴訟法 第 252 條 (絕對不起訴處分)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
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六、被告死亡者。
七、法院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八、行為不罰者。
九、法律應免除其刑者。
十、犯罪嫌疑不足者。

刑事訴訟法 第 251 條 (公訴之提起)
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者,應提起公訴。
被告之所在不明者,亦應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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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8241
(A)刑事訴訟法第25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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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5411
第 253 條
第三百七十六條第一項各款所規定之案件,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認為以不起訴為適當者,得為不起訴之處分

第 252 條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六、被告死亡者。
七、法院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八、行為不罰者。
九、法律應免除其刑者。
十、犯罪嫌疑不足者。

第 251 條
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者,應提起公訴。
被告之所在不明者,亦應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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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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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121
這是刑訴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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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466
由公職◆民事訴訟法 移到 【阿摩】未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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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8339
(A)刑事訴訟法第 376 條規定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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