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某甲初任公務人員,本(105)年 6 月 20 日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科員職務,於年終應辦理何 種考績?
(A)專案考績
(B)年終考績
(C)另予考績
(D)試用考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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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 B(45), C(448), D(20), E(0) #1483147

詳解 (共 4 筆)

#1553756

公務人員考績區分如左:

一、年終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於每年年終考核其當年一至十二月任職

    期間之成績。

二、另予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於同一考績年度內,任職不滿一年,而

    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者辦理之考績。

三、專案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平時有重大功過時,隨時辦理之考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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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考績法第3條(考績之區分)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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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工作了超過半年(從6月20日開始),但不滿一年,所以不能參加一般的「年終考績」,而是要辦理專門針對這種情況的**(C) 另予考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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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0606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3 條
公務人員考績區分如下:
一、年終考績:指各官等人員,於每年年終辦理其當年一月至十二月連續任職期間之考績。
二、另予考績:指各官等人員,於同一考績年度內,任職不滿一年,而累計任職已達六個月者辦理之考績
三、專案考績:指各官等人員,平時有重大功過時,隨時辦理之考績。
公務人員任職期間符合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惟全無工作事實者,不辦理年終考績或另予考績。但經機關選送帶職帶薪進修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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