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下列哪一項不屬於目前特殊教育法規定的聽覺障礙學生學習輔具的選擇項目?
(A) 助聽器               
(B) 無線調頻系統
(C) 口袋式調頻助聽系統 (auditory trainer)  
(D) 無線調頻接收器和發射器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59), B(94), C(321), D(102), E(0) #586856

詳解 (共 10 筆)

#1219794

特殊教育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就讀特殊學校(班)及一般學校普通班之身心障礎者,學校應依據其學習及生活需要,提供無障礙環境、資源教室、錄音及 報讀服務、提醒、手語翻譯、調頻助聽器、代抄筆記、盲用電腦、擴視機、放大 鏡、點字書籍、生活協助、家長諮詢等必要之教育輔助器材及相關支持服務。其實施辦法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

23
1
#833139
助聽器是社會局發的
16
0
#985478
覺得助聽器(有耳掛型、耳塞型等)屬於私人輔具,可依個人喜愛、耳型大小挑選適合之,所以需自行購買。
11
0
#1858953
助聽器為聽覺輔具,學習中要克服助聽器擴大...
(共 8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7
0
#1137939
比較相關的法條應該是這個

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聯繫及運作辦法

內容有提到「學習輔具」一詞

可能助聽器有衛生問題

我印象中 申請學習輔具 時間到是要歸還的

助聽器用完之後可能也沒辦法再給別人,但其他三個都可以

不曉得這樣解釋對不對
6
0
#2685425

a是聽障必備物品無法提供僅能給予維護服務

5
0
#837405
助聽器申請辦法:
參考資料
3
0
#3882846
法規名稱:特殊教育法修正日期:民國 10...
(共 40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
#1068394
補助金額
配單耳最高為7500元
配雙耳最高為15000元。

照這樣推論,應該是有部分補助吧
仍須自行負擔部分費用

有老師有詳解嗎??
1
0
#831745
官方答案是A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