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稚)園教師資格檢定(特殊教育學校)-教育原理與制度#75864
年份:108年
科目:教師檢定(教檢)◆教育理念與實務(舊名:教育原理與制度)(幼兒園、特殊教育、國民小學、中等學校)
37.依「特殊教育法」之規定,所稱身心障礙學生的條件包括哪些?甲、生理或心理有障礙之事實 乙、年齡在十八歲以下 丙、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特殊需求 丁、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者
(A)甲乙丁
(B)甲丙丁
(C)甲乙丙
(D)乙丙丁
◆教師檢定-104年特殊教育與原理
詳解 (共 4 筆)
未解鎖
第 3 條本法所稱身心障礙,指因生理或心...
未解鎖
第三條本法所稱身心障礙,指因生理或心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