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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1年 - 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一般類組、身心障礙:國稅法規概要#108732 |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一般類組、身心障礙:國稅法規概要#108732

年份:111年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37.被繼承人某丙死亡時有一筆財產係其死亡前 3 年自其父某丁繼承取得,當時並無遺產稅額之繳納,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該筆遺產應如何計算某丙之遺產課稅?
(A)不計入遺產總額
(B)計入遺產總額,但得扣除 60%
(C)計入遺產總額,但得扣除 40%
(D)全數計入遺產總額,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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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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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條  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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