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依《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規定,有關申請設立或改制私立高級
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者,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招生對象為六歲至十八歲之學生
(B)每年級學生人數不得超過五十人
(C)專任教師對學生人數之比例不低於一比十
(D)其應有專任教師人數之一半,得以兼任教師折抵,兼任教師二人以
專任教師一人計算。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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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14條: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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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應有專任教師人數之一半,得以兼任教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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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其應有專任教師人數之一半,得以兼...
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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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第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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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其應有專任教師人數之一半,得以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