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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等船長◆航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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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108-3 交通部航港局_船員岸上晉升訓練及適任性評估_一等船長:航運業務#11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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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8年 - 108-3 交通部航港局_船員岸上晉升訓練及適任性評估_一等船長:航運業務#112666 |
科目:
一二等船長◆航運業務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8年 - 108-3 交通部航港局_船員岸上晉升訓練及適任性評估_一等船長:航運業務#112666
年份:
108年
科目:
一二等船長◆航運業務
37. 船舶所有人依一九六九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若船舶所有人能證明油污損害 係基於下列何情況者,則不負賠償責任?
(A)由於意外突發事故而生的溢出所引起的污 染
(B)由於日常操作所生的排放所引起的污染
(C)因海難事故而生的溢出所引起的污染
(D)由於第三者以故意引起損害為目的之行為所引起的污染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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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MoAI - 您的AI助手
B1 · 202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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