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在語句中,用一個平列而異義的字作陪襯,祇取其聲以舒緩語氣,而不用其義,叫「配字」,下列選項何者屬之?
(A)緣溪行,忘路之「遠近」
(B)先帝創業未半,而中道「崩殂」
(C)秋冬之際,致民「畋獵」以講武
(D)夫風無「雄雌」之異,而人有遇不遇之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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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29), B(178), C(146), D(118), E(1) #7377
統計: A(1129), B(178), C(146), D(118), E(1) #7377
詳解 (共 4 筆)
#90214
偏義複詞:上下詞義不同的「偏義」合義複詞。偏義複詞一定要緊密聯合成一個意義。
【例】
國家(偏重在「國」的意義)、
恩怨(偏重在「怨」的意義)、
利害(偏重在「害」的意義)、
乾淨(偏重在「淨」的意義)、
妻子(偏重在「妻」的意義)、
剪刀(偏重在「剪」的意義)、
窗戶(偏重在「窗」的意義)、
曾不吝情「去留」(偏重在「去」的意義)、
「忘懷」得失」(偏重在「忘」的意義)、
卻不見孔明「動靜」(偏重在「動」的意義)、
忘路之遠近(偏重在「遠」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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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13
問:〈桃花源記〉「忘路之遠近」是否解為「偏義複詞」,指「路之遠」妥些?
答:這裡的「遠近」是「距離」的意思。全句意為「忘記走了多少的路程」。 「遠近」在此為「並列式」的合義複詞,「遠」、「近」個別意義同時存在,並不偏向哪一字,而全詞「距離」之詞義,亦由此二字共同引申而來,其用法如同「多少」兩字合義以指數量(如「花了多少錢」並不單指多也不特指少),不宜解為偏義複詞。如果照字面解,那就是「忘記到底走了多遠多近」,亦即是遠或是近,都不能確定。(《漢語大辭典》第十冊P.1124「遠近」條(3)引此文,即作此解。)一般說「走了多遠」,這「遠」字仍是「距離」的意思,而不是「遙遠」。如果說「走了老遠的路」,或「這路多遠啊!」那才是「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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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674
還是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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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535
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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