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有關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 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時之處理方式, 下列何者正確?
(A)應立即依學校防治規定所定權責,僅需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通報
(B)應向學校及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 時
(C)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得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 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證據
(D)學校或主管機關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應將該事件交 由所設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79), B(379), C(68), D(3042), E(0) #738415

詳解 (共 1 筆)

#1004197

picture#s-50,50
羅晨涵 高二上 (2014/03/12 21:36):    

 21 

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者,除應立即依學校防治規定所定權責,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通報外,並應向學校及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不得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證據。

學校或主管機關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應將該事件交由所設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
1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