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人民因行政機關違法之裁罰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得提何種救濟?
(A)撤銷訴訟
(B)課予義務訴訟
(C)給付訴訟
(D)復審訴訟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322), B(427), C(152), D(164), E(0) #1266504

詳解 (共 3 筆)

#1497365

行政訴訟法 第4條: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之行政處分,以違法論。

訴願人以外之利害關係人,認為第一項訴願決定,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49
0
#1330059
按行政訴訟法第4條第1項規定,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26
0
#3000643

違法的裁罰處分,人民可以提出 撤銷訴訟,請行政機關撤銷處分。

8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