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甲自今年初以來開車在各處偷了 50 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之數竊盜行為犯數罪名,應合併處罰
(B)甲之行為為連續犯,以一罪論
(C)甲之行為為接續犯,成立單純一罪
(D)甲之行為為繼續犯,成立單純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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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452), B(1107), C(319), D(147), E(0) #603212

詳解 (共 10 筆)

#985551

1.在行政法上有個例子是如果違規停車10:00開一次單,兩個小時後再開單並不犯法

2.例如甲從台北到高雄開著法拉利時速180,經過8個測速照相路段,也是屬於一行為數罰


所以遇到類似題目,請記得時間性還有地域性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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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2952

有一個比較好判斷的方法

不說復雜的,只談一個犯法的行為,如"竊盜罪"

你偷水果攤,偷再多,也只有水果攤老板可以告你,那就是一個罪。

你A水果攤偷蘋果,B水果攤香蕉,C超商攤偷牛奶,順利得手後回家打成香蕉蘋果牛奶享用,才剛打完正享用,警察就來抓你了…A告你,B告你,C也告你,那就是三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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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5349

甲開車在「各處」偷了50次→數行為,侵害數法益,成立數罪。為實質競合成立數罪併罰。
刑法第50條(數罪併罰):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


接續犯:係指數行為於同時同地或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侵害同一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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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593
以竊盜犯為例(設甲行為時,連續犯的規定尚未刪除):
(1) 甲開貨車前往某工廠,並在1小時內,竊取40包塑膠粒(每包15公斤,接續搬運
  20次),並順利駛離現場;
(2)甲計畫於1週內欲竊取某工廠之塑膠粒數拾包,遂於1週內的3次夜晚前往某工廠竊
取,3次夜晚,總計40包;
(3)甲於1週內先後竊取乙工廠10包塑膠粒,丙工廠15包,丁工廠15包,總計40包 
 
問:甲的行為在刑法上分別應如何評價?
解析:
(1) 甲於1小時內、在同一工廠、搬運20次塑膠粒的行為,侵害同一財產法益,各行
  為的獨立性極為薄弱(於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
  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20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
  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應屬「接續犯」,而為包括之一罪。故甲僅
  成立「一個」竊盜罪。
(2) 甲計畫於1週內竊取某工廠之塑膠粒數拾包(具概括犯意),而於1週內、先後3
  次、在同一工廠竊取塑膠粒的行為,侵害數個同性質的財產法益,依一般社會健
  全觀念,各行為在時間差距上,可以分開,在刑法評價上,各具獨立性,每次
  行為皆可獨立構成竊盜罪(同一罪名),應屬「連續犯」(舊刑法論以1罪,並
  加重其刑至1/2)。故甲成立一「連續」竊盜罪,加重其刑。
(3) 至甲於1週內、先後3次、在不同工廠竊取塑膠粒的行為,實務上極有可能仍認為
  甲成立一「連續」竊盜罪,加重其刑。但有學者認為此一個案,由於欠缺「時間
  與空間之直接關聯性」,從而無連續犯的適用,而應論以「同種實質競合犯」而
  數罪併罰(即甲應成立「3個」竊盜罪);並批評實務上似乎並不重視「時、空
  關聯性」的要件,而相當擴張「連續犯」的適用範圍,有濫用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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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970

時地物

恩~我舉例一下

某人在˙超市連續偷拿了五罐飲料~被抓到~

~這樣還是一罪~跟拿幾罐沒差!!別被文字誤導>>>文字會影響妳

成立竊盜罪之接續犯~看看文義

第一在這裡成立竊盜罪後~

第二你拿了一罐~又繼續拿就是文義的接續

再來~

某人一路上~經過五間超市都進去偷了一罐飲料~

像脆片說得差不多~

也可以理解成

妳成立了第一個竊盜罪成立後~

內心又有犯罪念頭!!

又繼續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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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050
刑法以廢除連續犯概念
由於其概念太國於難界定,依此以一罪或數罪併罰
參考資料
http://ja.lawbank.com.tw/pdf2/074%E9%99%B3%E5%BB%BA%E6%96%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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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2373
請問如何分辨103年地方特五這題
6.甲假意購買水果,趁老闆不注意,在同一水果攤上10分鐘內吃掉5粒蓮霧。甲的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成立竊盜罪            (B)成立竊盜罪之吸收犯
(C)成立竊盜罪之接續犯(D)成立數個竊盜罪,併合處罰
答案是(C)為什麼(D)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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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9307
時空密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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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1563
連續犯的成立要件必須為出於「一個」概括犯...
(共 8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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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5851

罪名不是都是竊盜罪嗎? 為什麼是數罪名?

應該是甲之數竊盜行為犯數罪,應合併處罰(50 個竊盜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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