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行政行為有多種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優先選擇何一方法,始符比例原則之要求?
(A)最省公帑的方法
(B)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的方法
(C)對首長形象最有助益的方法
(D)最輕鬆省事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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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 B(12073), C(49), D(18), E(0) #190325

詳解 (共 3 筆)

#1121607
行政程序法第 7 條  
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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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641
比例原則之最少損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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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309

比例原則中的必要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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